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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各專賣店:
遵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公告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保健食品經營者在經營保健食品的場所、網絡平台等顯要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為此,公司要求各專賣店認真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要求,在專賣店用黑體字張貼警示用語:“保健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相關執法部門也將對保健品經營場所進行嚴格檢查,將對未按照規定執行的專賣店給予警告、罰款,及至更嚴厲的處罰。為此,公司要求各專賣店務必張貼“警示用語”,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北京紅景天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市場部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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