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依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做為我國中醫藥行業的基礎性、基本綱領法律,中醫藥法為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帶來了堅實的法律確保。
前不久,我國中醫藥管理處、教育部等四部門協同下發的《關於加強新時期中醫藥人才發展的建議》提出,到2025年,完成二級以上公辦中醫院中醫醫師配備不少於本組織醫生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中心和村衛生室設定中醫養生館、配置中醫醫師。這將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
今年7月1日,我國中醫藥法實施5周年。中醫藥法第七條要求:“國家發展中醫藥教育,創建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必須、規模適合、結構合理、多種形式的中醫藥教育體係,培養中醫藥人才。”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相關建議的頒布也是對中醫藥法的落實。從更新視線來看,在為經典名方的審核“放開”、放寬中醫門診的準入門檻、連通民間中醫依法轉正的途徑、加強中醫藥在預防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情應急工作裏的功效等方麵,做為我國中醫藥行業的基礎性、基本綱領法律,中醫藥法為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帶來了堅實的法律確保。
中醫藥法旨在消除多年來牽製中醫藥發展的障礙,產生確保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管理體係。以往一段時間,中醫藥管理體係麵臨“上重下輕”的難題,特別是基層黨建缺乏,嚴重危害了中醫藥政策由上而下的落實。中醫藥法明確:“不斷完善中醫藥管理體係,統籌謀劃中醫藥事業發展”。近些年,各個黨委和政府加快推進健全中醫藥管理體係。據不完全統計,已有11個省份開設職務級別為副廳的中醫藥管理處,15個省份在衛生健康委增掛中醫藥管理處的品牌。完善中醫藥監督機構,創建符合中醫藥特性的保障體係、服務模式、管理機製、人才培養方案,才能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管理體係支撐。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以法之諾必。”中醫藥法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體現濃厚曆史底蘊和民族精神的關鍵法律。法律實施5年來,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獲得明顯成效,管理體係建設獲得加強,中醫藥產業迅速發展,服務能力穩步增長。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醫藥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維護和促進了人民群眾健康造福。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除繼續增加中醫藥法貫徹落實力度以外,還亟待全力搞好配套製度的製訂落實,加快推進各地中醫藥規章的製修定過程,並搞好有關管理製度的“立、改、廢、釋”,逐漸搭建中醫藥的法規體係,促進中醫藥治理體係智能化。深植行業發展的製度熱土,有益於激昂守正創新的磅礴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清肺排毒顆粒、利濕敗毒顆粒、溫肺敗毒顆粒等中藥抗疫“三方”獲準上市,展現了中藥新藥評審審批製度的改革,變成落實中醫藥法的生動實踐。在法治路軌上,以中醫藥法實施5周年為契機,積極應用法治能量推動和確保中醫藥工作高質量發展,既打開大門、又守牢底線,既遵照中醫藥本身規律謀出路、又最大限度地激發活力,就可擴大優質中醫藥服務提供,不斷推進中醫藥智能化。
中醫藥係是中華民族的傑出創造和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的特點和優點,著力解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不足、補短板,必能為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弘揚中華傳統文化、推動全民健康建設奉獻更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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